往年个别花炮销售摊点出现过大瓦数的灯泡吊挂在离花炮产品很近地方的现象,存在火灾隐患。记者今天从市安监局获悉,按照全市统一要求,2011年所有花炮销售大棚必须使用带罩的防爆灯。
同时,所有花炮销售网点将必须保证专店专营,只允许经营烟花爆竹,不得同时销售烟酒和水果等。除统一的宣传横幅外,不得私设广告和宣传条幅。
此外,记者从鞍山安监局获悉,该区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大棚将统一印有“鞍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制”字样,且所有摊位都有唯一编号,便于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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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花炮网点 新面孔占三成
2011年春节,鞍山拟设花炮销售网点不超过180个,其中,将有约三分之一为新面孔。
据介绍,大多数花炮销售网点老商户经营规范,将被保留。
只有少部分因经营不善主动退出或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老商户,没有被再批准申请销售资格。
鞍山2011年花炮销售工作将于1月31日全面开始。